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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纳13亿 万里大造林还是万里大坑人? |
2007年12月25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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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大造林、利国又利民”……这句国人极为耳熟的电视广告用语,蛊惑了多少人把血汗钱投入他们并不熟悉的林业?
2007年8月22日,当法律之网罩向绿色梦幻制造者――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相贵、总经理刘艳英等多名高管时,他们已经非法吸纳了社会公众资金13亿元。
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来龙去脉
2004年1月,万里大造林公司在内蒙古通辽市注册,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此前,这家公司总部设在辽宁省,称辽宁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
万里大造林公司号称“用5年时间投入100亿元,在长江以北14个省份造林1500万亩”。公司在内蒙古以每亩每年2元至30元不等的价格承包(租赁)土地种植幼苗,或直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林地,再以每亩林地266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买受人。
截至2007年8月,万里大造林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向购买人承诺林地8年后每亩林木蓄积量达到12立方米,10年达到15立方米等“高回报零风险”的手段,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非法吸纳公众资金13亿元。
由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行为脱离了植树造林的范畴,内蒙古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控其“涉嫌非法集资”;内蒙古工商局、内蒙古农牧业厅等分别指控其传销、广告欺诈、触犯《草原法》……
以“高回报”诱惑公众陷入集资陷阱
万里大造林公司以“今天投入2.66万元,8年后回报18万元”等广告宣传,诱使大量投资人陷入集资陷阱。
57岁的梁先生是长春人,一天傍晚,他在家门口被万里大造林公司的业务员“忽悠”到一个会议室听“项目说明会”。业务员在会上反复宣传:客户买下林地后,确保成活率100%;确保8年后林木蓄积量达到12立方米……梁先生掏出2.6万元买了10亩。
他没想到,陈相贵与营销队伍是一个“金字塔”形的利益共同体。陈相贵坐在塔尖上获大利,往下每个层级都有不同的利益。
记者从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上看到,万里大造林抚顺分公司营销部长李延昭2004年7月的销售业绩提成款是4.9万多元,8月份是4.1万多元,9月份是4.2万多元……
林地买卖火的时候,公司在12个省区市设了99个分公司,卖林人与买林人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司法审计显示,万里大造林公司向业务员发放业绩提成款达2亿元。
靠名人博取公众信任
万里大造林孕育之初,陈相贵就扯上了小品作者何庆魁和笑星高秀敏;他还“收买”个别知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为其摇旗呐喊……2006年至2007年7月31日,万里大造林向全国405家媒体投入了5000万元,做有偿新闻或广告宣传。
陈相贵还把自己包装成“名人”。陈相贵钻进电视剧《刘老根2》扮演了乡党委书记马明;之后,又投资电视剧《圣水湖畔》,扮演“陈书记”。“马书记”、“陈书记”成了他的“名片”。
司法审计初步结果显示,在3年多时间里,有29987人被迷惑投资万里大造林公司的林地。
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若冰认为,广大参与投资者在此事上应吸取三个教训:一是不被社会名人和影视明星的“光环”晕了眼;二要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即任何投资都有风险;三要谨记“隔行不取利”的古训,不熟悉的领域绝不盲目投资。(记者 汤计 李洁 )
《人民日报》 ( 2007-12-25 第05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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