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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受伤 房东没责任? |
2008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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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雇佣的工人在雇主房东家中干活,在安装门时不小心被电锯锯到了手腕,导致手臂肌腱断裂,事发后房东将伤者马某送到医院救治。但此后,受伤装修工的亲属却多次找房东要求索赔。
房东认为,自己与装修公司签订协议后,装修公司应该对装修工的安全负责,装修工受伤后自己不应该直接负责。
对此律师表示,装修工在雇主家中受伤的性质可分为“附随义务”和“善意帮工”两类,如果伤者是给雇主帮忙时出的事,则由雇主承担;如果伤者是在完成自己装修工作的附带义务时出的事,则由伤者和装修公司承担责任。( 西部商报 张兴文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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