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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贷款买车的车主每月向担保公司交纳还款,但担保公司却未将钱还给银行。为此,银行将众车主诉上法庭并列入欠贷名单。昨天,海淀法院对一批欠贷车辆进行强制执行。
“每月南方隆兴的人都来要钱,说他们向银行交,我们就给了。”房山车主吴某贷款买了一辆捷达车,累计还款3万元后,才知道他的还款未交到银行。昨天,当法官向吴某家属说明情况准备扣押该车时,家属称捷达车不在家中,“拘我不就行了。没车,我跟你们走。”最终,法官将他拘留。
昨日,法院共扣押5辆欠贷车。据法官介绍,涉及南方隆兴公司的车贷案目前在法院已有数百件。
据了解,南方隆兴公司为车主办理贷款担保,在办下贷款后,该公司以“代还款”的名义每月向车主收取还款,却并未还给银行。
据车主和法院工作人员前期调查,目前,南方隆兴公司已人去楼空。一些车主已将南方隆兴公司告上法庭,另外一些车主则选择了报警。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这些车主可在警方对南方隆兴公司做出调查后,再向银行偿清自己所欠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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