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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台北7月17日电 记者王平、王尧报道:台湾行政当局今天讨论通过“大陆投资金额上限松绑及审查便捷化方案”,非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上限从原来净值或合并净值的40%放宽至60%,将从8月1日开始施行。 按照方案,个人赴大陆投资上限现行8000万元新台币放宽为每年500万美元(1美元约合33元新台币)。中小企业有两种选择,可以新台币8000万元为上限,或以净值、合并净值的60%为限。非中小企业由现行净值或合并净值的40%、30%、20%,一律放宽为60%,但取得有关当局核发的营运总部证明文件的跨国企业在台子公司则不受限制。 台湾行政当局指出,未来赴大陆投资审查将更便捷化,投资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申请案,可在投资实行后6个月内申报;个案累计金额逾5000万美元,才进行项目审查,少于5000万美元均以简易审查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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