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讯(记者程歆)今后,凡是征地补偿达不到法律规定标准、安置不落实的用地,将一律不予审批。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出台了有关政策,规范省内的征地行为,保护福建省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据悉,这些新的政策内容包括,征地报批前履行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具体落实被征地农民对征地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强化征地审批的事后监督,征地批准之日起两年内不实施征地方案的用地批文自动失效。同时,据记者了解,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做好全省农用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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