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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讯(记者杨飞)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昨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管理提高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后各市、县要制定并定期发布年度房地产供地计划,通过计划手段调整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供地结构。自2007年起,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年度用地计划将于每年2月份起下达执行。
各类房地产用地都纳入计划管理
《通知》指出,今后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别墅和高档公寓、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房改房、危房改造和拆迁安置房等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纳入计划管理内容。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须会同同级房管地产(建设)、城乡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并定期发布年度房地产供地计划,明确各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投放量、存量与增量用地比例、拟供应宗地的区位布局以及高档住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供地比例等内容。同时,通过计划手段调整供地结构,均衡供地节奏,优化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市场的调节能力。
房地产用地年度计划须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发布
《通知》要求,年度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建设厅、省发改委批准下达后,由各市、县人民政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省国土资源厅将与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和计划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并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情况和开发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市、县(区)在编制、上报每年度房地产开发用地计划草案时,必须对上一年度计划执行的情况进行说明。
房产地价行情须及时告知消费者
《通知》指出,各地须定期开展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分析。要根据备案数据,定期分析房地产项目土地供应情况、土地供应结构、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土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运行与地价变化走势等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供应总量、土地供应结构、土地供应方式、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及执行情况、同类型房地产项目的平均地面价、平均楼面地价和同比楼面地价变化情况。
要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各类住宅用地的供应计划、区位、开发建设情况、土地交易价格、成交量等基本的市场信息,引导房地产的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遏制少数开发商通过炒作等手段制造“地荒”假象以哄抬房价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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