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继父在临终前口头立下遗嘱,要我继承他的一套房屋,当时有几名医护人员在场,但在这之前他自书遗嘱由他的女儿继承他的遗产。请问我有权继承他的那套房屋吗? 王秀平律师:你有权继承那套房屋。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照你所说,你继父在临终时立的口头遗嘱应是有效的,你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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