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 | 财经 | 健康 | 旅游 | 娱乐 | 体育 | 新闻 | 人才 |





您现在的位置: 福建新闻网 > 房产

“买一楼送花园” 开发商送的是馅饼还是陷阱

2006年12月14日   长江商报   赵焱


    市民购买商品房,经常可看到房地产开发商宣称“(业主)买一楼,(开发商)送花园”。但很多市民并不了解,根据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一楼花园属小区公共部位,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擅自赠送一楼花园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楼上业主不买账

    2006年11月27日,江夏一湖滨楼盘的业主邓先生、胡先生于2005年分别购买了该小区位于3、4层的别墅各一套。但开发商在卖房时已将一楼门前部分公共绿地围成一楼住户的花园。认为一楼花园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邓胡二位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用地包括住宅建筑基底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而开发商将一楼门前部分公共绿地围成花园,妨碍了全体业主对房屋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使用权,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送花园要先过关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金国认为,买一楼送花园的做法要想合法,有两种可能:一是一楼花园属于小区必要配设,购房款里已包含。绿地所有权及其所依附土地的使用权依法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通过合同将其赠予某业主,其合同无效。二是一楼花园不归开发商所有,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可由特定的业主所有。这显然不大可能。范律师提醒市民,购房时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和宣传,购房合同要看仔细,最好请专业房产律师帮忙,以免掉入购房陷阱。”。

相关内容:
业绩增近5成 栖霞建设可跟踪关注 [2008-02-25]
建设部通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 [2008-02-26]
宏耐木业原总裁解密“下课”内情 [2008-02-28]
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成为京城购房主力军 [2008-02-28]
土地新策密集布防 国土部高压土地违规 [2008-02-29]
房企IPO重启提振市场板块热点? [2008-03-03]
钢材价格今年继续高位运行 [2008-03-03]
中国传统式红木家具亮相缅甸家具展受欢迎 [2008-03-03]

 
[新闻] 福建工业经济何以一枝独秀?
[房产] 北京房价下半年有望回落 调控使房价渐趋稳定
[财经] 卫生部称不排除植物油产品问题因经营不当造成
[健康] 口服避孕药?巧防副作用
[旅游] 个人出国旅游手续
[娱乐] 《海神号》打破《达·芬奇密码》三连冠美梦
[体育] 新主帅十分看重"中国太阳" 继海续约柳暗花明
[人才] 业务代表


记者观察:福建部分民企招工工程质量险将在厦试行
建委否认停售经济房 称新政三步节能大有裨益 虽增成本
下月修改《证券法》?国企炒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到底
中老年妇女贫血要先查肾包皮为啥经常发炎
出入境需带主要证件一次性旅游护照申请
史泰龙要拍第4部《第一滴血陈宝国陈建斌保驾"情证今生"
比乙联赛:安特卫普又输 董离开球场多时并不沮丧 孙继
嵌入式硬件开发工程师福州地区销售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