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16日下发《关于做好2007年城市公共交通春运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在2月3日至3月14日为期40天的春运期间,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公交企业必须确保春运车辆、设备、车站、码头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有严重违章记录和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参加春运。
相关内容:西单北大街及北延长线大修动工 [2006-09-13] 安全行驶从防爆胎做起 [2006-09-13] 奇瑞旗云1.3L上市 [2006-09-14] 北京节前查酒后驾车 3小时抓获132名“酒司机” [2006-09-14] 为避免逃逸责任肇事司机投案假装受伤 [2006-09-14] "甲壳虫"奇瑞QQ6将在沈阳首发 [2006-09-15] 一种新型智能节水洗车机现身海口市街头 [2006-09-15] 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设置警示提示牌 [2006-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