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赵先生问:当年我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女儿是所有权人,房产证上只有女儿的名字,现在因清洁能源补贴问题我们想增加她母亲为共有人,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记者回答:据北京市建委介绍,如女儿产权人想增加母亲为产权共有人,可先书面确定各人所占房屋的份额,然后以房屋转移或房屋赠与的方式,持签订的房屋份额确定书面协议、房屋部分产权过户申请、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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