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低收入家庭申办房贷贴息有什么规定? 答:有四项规定:一是申办时间规定,2007年3月1日至8月31日。二是地点规定,在陆家浜路1060号市财政局购房贷款贴息结算处办理登记手续。三是允许登记范围规定,上海家庭人均年收入为20668元。同时要求该家庭每年做到向市财政局申报个人收入并作出诚信承诺。四是购房时间规定,此次规定购买房子的时间在2003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以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首付房款并取得购房发票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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